法官说法‖陪玩还是陷阱?48万换取9年刑罚

法官说法‖陪玩还是陷阱?48万换取9年刑罚

如果能天天在家玩游戏,

还能赚到钱,那该多好呀!

近年来,

伴随着电竞行业的飞速发展,

催生出一种新型职业—游戏陪玩。

那什么是游戏陪玩?

相信很多人对游戏陪玩很是陌生。

游戏陪玩具体是指

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的游戏陪伴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

组队刷副本、做任务、打装备等,

现在已经有很大一部分人

靠游戏陪玩谋生。

对于游戏陪玩,

在赚取陪玩费用的同时,

也要谨防陪玩过程中产生利益纠纷,

甚至落入诈骗陷阱。

案情速递

2020年8月份,被告人周某(自称叶某某)与被害人佘某某通过某游戏软件结识,并谎称其在重庆经营电竞酒店以获取佘某某的信任。

后被告人周某邀请佘某某给其当游戏陪玩,并承诺按月给佘某某支付工资。自2020年9月起,被告人周某以佘某某的芝麻信用分不够,无法给佘某某转工资到其账户为由,要求佘某某向其转账以提高芝麻信用分。

截至2020年10月,被害人佘某某向被告人周某共计转账人民币489391元。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周某为取得佘某某信任,以支付工资等形式向佘某某转账人民币5333.40元。之后,被告人周某将所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网络贷款及日常生活开销。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通过朋友偿还被害人佘某某人民币10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前科、认罪悔罪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周某退赔被害人佘某某人民币483057.6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高达48万余元,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寄语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是砖头就是陷阱。游戏陪玩的本质是网络社交,网络交友要谨慎,保持头脑清醒,陌生人要求转账别轻信,谨防掉入诈骗陷阱。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全民反诈正当时,要增强反诈骗意识,提高反诈骗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承办法官:王世敏

文:安桂宏

策划:陈闻宇

原标题:《法官说法‖陪玩还是陷阱?48万换取9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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